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 总 计划 | 普通 计划 | 专项计划 | 是否 联合 培养 | 联合培 养院校 | 学费 标准 (元/年) |
脱贫家 庭学 生计划 | 获奖 学生 计划 | 退役大学 生士兵 免试计划 | 未来工 匠培育 计划 |
1 | 车辆工程 | 30 | 0 | 0 | 0 | 0 | 30 | 否 | / | 4940 |
2 | 铁道工程 | 30 | 0 | 0 | 0 | 0 | 30 | 5220 |
3 | 土木工程 | 40 | 10 | 0 | 0 | 30 | 0 | 是 |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5220 |
4 | 铁道工程 | 70 | 20 | 0 | 0 | 50 | 0 | 5220 |
5 | 车辆工程 | 40 | 10 | 0 | 0 | 30 | 0 | 4940 |
6 | 物流管理 | 30 | 25 | 0 | 5 | 0 | 0 | 4660 |
7 | 机械电子工程 | 35 | 15 | 0 | 0 | 20 | 0 | 4940 |
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5 | 30 | 0 | 5 | 0 | 0 | 5220 |
9 | 环境设计 | 200 | 160 | 30 | 10 | 0 | 0 | 是 | 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9600 |
10 | 土木工程 | 200 | 80 | 30 | 10 | 80 | 0 | 5220 |
1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40 | 20 | 10 | 10 | 0 | 0 | 是 |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4940 |
12 | 物流管理 | 80 | 45 | 5 | 0 | 30 | 0 | 4660 |
13 | 电子信息工程 | 80 | 45 | 5 | 0 | 30 | 0 | 5220 |
14 | 土木工程 | 90 | 60 | 20 | 10 | 0 | 0 | 5220 |
15 | 车辆工程 | 60 | 30 | 0 | 0 | 30 | 0 | 4940 |
二、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具备如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
(一)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含中高职五年一贯制或3+2分段培养毕业生,下同),且在校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2022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的,且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申报专项招生的考生还应符合专项计划规定的条件。
三、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须于2022年3月1日9:00-5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志愿填报系统”,根据我校招生计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并对照《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修订版)》选择填报志愿。
1.“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批次设置3个梯度院校志愿及1个征集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后设置6个专业志愿。限具有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资格、已通过资格审核,并已取得我校综合评价成绩的考生填报。
2.“未来工匠专项计划”批次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后设置2个专业志愿。限具有未来工匠培育计划资格且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填报。
3.“其它专项计划”批次设置20个平行志愿和10个征集平行志愿。限具有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或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资格且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填报。
4.“普通计划”批次设置40个平行志愿和20个征集志愿,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可以填报此批次志愿。
平行志愿均采用“院校+专业”模式,即1个院校的1个专业为1个志愿。
(注: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免试录取的志愿外,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报统一考试科类和统一录取的平行志愿。)
四、考试安排
1.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评价测试。
2.填报非免试计划的考生,均参加全省2022年专升本统一考试。
五、录取工作
1.省教育厅按9个考试大类分别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成绩不得低于所属大类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按照《关于做好全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依据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注:“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录取参照《华东交通大学2022年联合培养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简章》。)
3.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4.若我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未满额,缺额征集公告另行通知。
六、新生入学及其他
录取的新生应按院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毕业待遇
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八、其他事项
1.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资格审查贯穿录取全过程。
3.其它未尽事宜可与我校招办联系。
4.若本简章与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上级政策执行。
5.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791-87046576
监督电话:0791-87046333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jc.ec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