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余学院“专升本”招生公告
文章来源:润知林 文章作者:润知林教育
时间:2017/7/3 16:40:44 浏览:9544次
新余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赣教高字〔2015〕17号)》(见附件一),在本人自愿报考的原则下,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参加我校的选拔考试,具体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见附件五。推荐选拔的条件:
㈠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须参加了2017年3月份PETS二级笔试考试的毕业生)
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专科学习阶段没有考试舞弊现象,没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考生报名流程
㈠我校学生报本校的流程
1.为了确保信息准确,本校学生采用教务系统上报名,请有意报考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选择“考试报名”栏目进入,再选择“社会考试报名”,点击选择“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并填写和确认相关信息后即完成报名第一步。教务系统地址:http://218.64.252.138:8080/jsxsd/
2.报考学生在完成第一步后,需要向所在学院提交《江西省高校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登记表》一式三份、四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其中一张背面写好名字用于做准考证);
3.二级学院专升本报名推荐工作由所在学院教学与科研管理科负责,二级学院报名推荐审核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所提交的材料,交教务处审核;
4.报名考试费按省发改委《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规定,招生高校收取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原定报名费130元,其中英语科目考试费每人30元,因我省专升本英语科目成绩采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笔试成绩,不另行组织英语科目全省统一考试,免收)。报名考试费由二级学院统一收齐后交教务处,不接收考生单个报名缴费。
5.各学院于5月15日前下午5点前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14室)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㈡我校学生报外校的流程
学生根据推荐条件自愿报名,考生按照各招生高校要求和报名截止时间准备材料。学校统一受理推荐报名截止时间为招生学校结束的前2天下午5点前,请考生将报名材料和报名费提交到学校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14室),已完成和办理报名手续。
三、选拔考试时间及考务安排
㈠两门主要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3日。
凡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均需同时携带附有本人照片的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等三个有效证件,否则取消考试资格,除上述三个证件之外,考生还需要带黑色中型水笔、2B铅笔、直尺等考试工具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㈡考试大纲获取方式:我校“专升本”有关信息及本次考试大纲(供参考)一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我校教务处网站(http://218.64.252.139:93/)下载、查询。
㈢准考证领取时间:推荐报考我校“专升本”考试的学生请于2016年6月1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我校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114室)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考试地点 |
6月3日
9:00~11:00 |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 |
主教学楼标准化考场 |
6月3日15:00~17:00 |
计算机基础 |
主教学楼标准化考场 |
四、录取工作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㈠在全省英语科目(2017年3月PETS二级笔记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我校划定英语和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详情见《新余学院2017年“专升本”报名、考试及录取办法》(附件六)
㈡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教务处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
㈢被录取的考生由其本人凭身份证和《入选通知书》办理户籍、学籍迁移及其它入学手续,录取的学生将随我校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班级学习或单独编班学习。入学要求将于7月在教务处网页查询。
五、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
㈠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自愿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㈡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计划单列,考试科目与学校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单独划线录取,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到原学校教务处办理以下报考手续:
①每位考生的《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报名推荐表》(见附件三)一式二份(共需三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其中二张贴报名推荐表,另需多附一张粘在报名表上方用于做准考证);
②考生同时需要提供与《登记表》上同底的电子照片,用于学信网办理学籍用,电子照片规格为:照片须为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大小不超过30kb,不低于6kb,尺寸不超过480*640,且高大于宽,宽高比例为3:4。
六、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实施
七、学习费用和待遇
按照学校所录取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凡经考试选拔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同等待遇。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考试合格,由我校按照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及国家相关文件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即注明“专升本”)及学位证书。详情见《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赣教高字[2002]85号)》(见附件七)
八、纪律要求
㈠实施专升本“阳光工程”。“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率高的特点,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的声誉。有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对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公开招生计划、招生专业、考试大纲、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畅通信访渠道,妥善处理好考生来信来访。要加强监督,严查违纪违规行为。
㈡落实工作责任。各二级学院主要领导为本学院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院的推荐选拔工作。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按时间、按要求做好工作,确保“专升本”录取工作万无一失。
㈢严禁举办各类复习班。学校重申: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考前辅导班,或印发考试大纲和历年考试试题以外的任何复习资料,不得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专升本辅导班的场所和设施,违者将视情节和后果给予严肃处理。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其它未尽事宜请向教务处咨询,解释权归新余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