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润知林 文章作者:润知林教务处
时间:2015/6/30 18:17:20 浏览:1607次
2015年江西警察学院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赣教考字[2015]4号文件精神(附件一),江西警察学院今年继续在江西省各校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相关本科专业学习,招生计划80名。
一、请各高校参照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三),推荐优秀高职高专应届毕业学生,参加选拔考试,推荐名额不限(个人报名不受理)。
二、请在5月11日前将下列材料寄(送)江西警察学院教务处:
1、“江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二份,附件五);
2、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考“录简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本校考生在院档案馆复印盖章);
3、考务费(每位考生130元,交财资处);
4、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与报名表同底片);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学校集体报名汇总表一份(附件四)。
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后,可自愿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到各招生学校报考,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与报名表同底片),填写《江西省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报名表》(附件六),其他要求同普通考生。
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计划单列。考试科目与招生学校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单独划线录取,录取分数线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定。
四、考试具体安排
时 间
专业 |
6月6日上午 |
6月6日下午 |
6月7日上午 |
9:00—11:00 |
2:30—4:30 |
9:00—11:00 |
法学 |
英语
(省统考) |
宪法 |
刑事诉讼法 |
侦查学 |
公安学基础理论 |
刑事诉讼法 |
治安学 |
公安学基础理论 |
刑事诉讼法 |
经济犯罪侦查 |
公安学基础理论 |
刑事诉讼法 |
注:1、考试时间:以教育厅确定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江西警察学院。
2、各门课程的参考教材:
①《宪法》:周叶中主编,2011年3月第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书号:ISBN978-7-04-031169-3;
②《公安学概论》:周忠伟主编,江西高校出版社2013年版,书号:ISBN 978-7-5493-0734-0;
③《刑事诉讼法》: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6月第5版,书号:ISBN978-7-301-22570-7/D.3343;
④英语:统考科目,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附件一)
3、各门课程的考试大纲详见附件。请按照《2015年江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主要工作安排》(附件七)报名与推荐,集体报名表通过E-mail至我院教务处,邮箱地址:jxgzjwc@126.com。
五、 报考条件及要求
1、各专业报考符合《关于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附件一)及《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附件二)要求:凡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含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没有考试舞弊或受到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经所在高校推荐,可报名参加我院相同或相近专业的选拔考试。
2、报考公安类专业(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的考生同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①身体合格条件:身体匀称;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重听;肝功能正常;无器质性心脏及血管疾病;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检验事项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规定。无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察职业的疾病。
②政审合格条件: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的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较好。
③生源地要求:非本省生源(指高考前户籍不在江西的)不能报考公安专业。
六、面试及政审事项
凡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且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来我院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江西警察学院。
2、面试内容
①资格审核:验证、查分等;
②身体常规检查:身高、体重、视力、辨色、听力、外科、内科等;
③体能测试:4 x 10折返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等;
④综合素质测试:整体形象、语言表达及思维反应等。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考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按照《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政审材料邮寄到学院教务处。
(注:专科公安类专业考生免此项)
七、录取原则
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英语最低控制线,确定各相关专业最低控制线等录取条件,按省教育厅要求择优录取,录取时因未达专业录取条件而未录满的名额由学院调剂处理。
八、学费和待遇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录取相应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按照教育部[2002]15号文件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即注明“专升本”),符合我院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后,可参加省人事厅、省公安厅联合组织的符合职位要求的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也可参加其它符合职位要求的公务员考试,可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九、推荐报考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的学生请于6月4-5日到江西警察学院教务处(办公楼二315室)领取准考证。各位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6月6日—6月7日各门课程考试,“专升本”英语考试听力测试部分统一采用调频电台播放,播放频率为:FM74.5赫兹。
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88673039)、邓老师(88673039)
地址:南昌市兴湾大道1666号 邮编:330100
江西警察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