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润知林 文章作者:润知林教务处
时间:2015/1/18 20:24:12 浏览:2856次
2014年江西警察学院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赣教高字[2014]18号文件精神,江西警察学院今年继续在江西省各校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相关本科专业学习,招生计划150名。
一、请各高校参照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推荐优秀高职高专应届毕业学生,参加选拔考试,推荐名额不限(个人报名不受理)。
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备注 |
侦查学 |
40 |
公安专业 |
治安学 |
40 |
公安专业 |
经济犯罪侦查学 |
40 |
公安专业 |
刑事科学技术 |
5 |
公安专业 |
法学 |
15 |
普通专业 |
社会体育 |
10 |
普通专业 |
合计 |
150 |
|
二、请在5月16日前将下列材料寄(送)江西警察学院教务处:
1、“江西省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登记表”;
2、全省高校英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教务处公章),英语专业的可免英语合格证,计算机专业的可免计算机合格证;
3、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考“录简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本校考生在院档案馆复印盖章);
4、考务费(每位考生130元,交院财资处);
5、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与报名表同底片);
6、学校集体报名汇总表一份。
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后,可自愿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到各招生学校报考,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与报名表同底片),填写《江西省退役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考生登记表》,其他要求同普通考生。
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计划单列。考试科目与招生学校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单独划线录取,录取分数线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定。
四、考试具体安排
时 间 专业 |
6月7日上午 |
6月7日下午 |
6月8日上午 |
9:00—11:00 |
2:30—4:30 |
9:00—11:00 |
法学 |
大学英语 (省统考) |
宪法 |
刑事诉讼法 |
侦查学 |
公安学基础理论 |
刑事诉讼法 |
治安学 |
公安学基础理论 |
刑事诉讼法 |
经济犯罪侦查 |
公安学基础理论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科学技术 |
公安学基础理论 |
刑事诉讼法 |
社会体育 |
运动生理学 |
运动解剖学 |
注:1、考试时间:以教育厅确定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江西警察学院。
2、各门课程的参考教材:
①《宪法》:周叶中主编,2011年3月第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书号:ISBN978-7-04-031169-3;
②《公安学概论》:周忠伟主编,江西高校出版社2013年版,书号:ISBN 978-7-5493-0734-0;
③《刑事诉讼法》: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6月第5版,书号:ISBN978-7-301-22570-7/D.3343;
④《运动生理学》:王瑞元、苏全生主编,人民体育出版社,2012年2月第1版,书号:ISBN 978-7-5009-4044-9;
⑤《运动解剖学》,李世昌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7月第2版,书号:ISBN978-7-04-029616-7。
⑥大学英语:统考科目,教育厅指定参考教材。
3、各门课程的考试大纲详见附件。请按照2014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日程安排报名与推荐,集体报名表通过E-mail至我院教务处,邮箱地址:jxgzjwc@126.com。
五、 报考条件及要求
1、各专业报考符合《关于2014年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要求:凡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三年级学生(应届毕业班学生,含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取得全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校(江西考区)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者(毕业时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经所在学校推荐,可报名参加我院相同或相近专业的选拔考试。
2、报考公安类专业(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的考生同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①身体合格条件:身体匀称;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重听;肝功能正常;无器质性心脏及血管疾病;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检验事项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规定。无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察职业的疾病。
②政审合格条件: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的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较好。
六、面试及政审事项
凡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且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来我院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江西警察学院;
2、面试内容
①资格审核:验证、查分等;
②身体常规检查:身高、体重、视力、辨色、听力、外科、内科等;
③体能测试:4 x 10折返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等;
④综合素质测试:整体形象、语言表达及思维反应等。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考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按照《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政审材料邮寄到学院教务处。
(注:专科公安类专业考生免此项)
七、录取原则
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英语最低控制线,确定各相关专业最低控制线等录取条件,按省教育厅要求择优录取,录取时因未达专业录取条件而未录满的名额由学院调剂处理;录取时考生必须获得全省高校英语考试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八、学费和待遇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录取相应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按照教育部[2002]15号文件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即注明“专升本”),符合我院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后,可参加省人事厅、省公安厅联合组织的符合职位要求的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也可参加其它符合职位要求的公务员考试,可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九、推荐报考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的学生请于6月5日到江西警察学院教务处(办公楼二315室)领取准考证。各位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6月7日—6月8日各门课程考试,“专升本”英语考试听力测试部分统一采用调频电台播放,播放频率为:FM74.5赫兹。
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88673039)、邓老师(88673039)
地址:南昌市兴湾大道1666号 邮编:330100
江西警察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