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招生公告
文章来源:润知林 文章作者:
时间:2015/1/18 18:50:10 浏览:1602次
2012年江西警察学院选拔优秀
专科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赣教高字[2012]17号文件精神,江西警察学院今年首次在江西省各校选拔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相关本科专业学习,招生计划60名。
一、请各高校参照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一),推荐优秀专科学生,参加选拔考试,推荐名额不限(个人报名不受理)。
二、请在4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寄(送)江西警察学院教务处:
1、“江西省高校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二);
2、全省高校英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教务处公章),英语专业的可免英语合格证,计算机专业的可免计算机合格证;
3、考务费(每位学生130元);
4、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与报名表同底片);
5、学校集体报名汇总表一份(附件三)。
四、 报考条件及要求
1、各专业报考符合《关于2012年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附件四)要求;
2、报考公安类专业(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学)的考生同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①年龄条件:报考本科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须在23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②身体合格: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公分、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公分;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重听;肝功能正常;无器质性心脏及血管疾病;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察职业的疾病。
③政审合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的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较好。
五、面试及政审事项
凡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且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来我院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6月24日,江西警察学院;
2、面试内容:
①资格审核:验证、查分等;
②身体常规检查:身高、体重、视力、辨色、听力、外科、内科等;
③体能测试:4 x 10折返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等;
④综合素质测试:整体形象、语言表达及思维反应等。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考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按照《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政审材料邮寄到学院教务处。
(注:专科公安类专业考生免此项)
六、录取原则:
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英语最低控制线,确定各相关专业录取条件,按省教育厅要求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必须获得全省高校英语考试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七、学费和待遇: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录取相应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按照教育部[2002]15号文件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即注明“专升本”),符合我院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后,可参加省人事厅、省公安厅联合组织的符合职位要求的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也可参加其它符合职位要求的公务员考试,可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八、推荐报考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的学生请于6月1日到江西警察学院教务处(办公楼二313室)领取准考证。各位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6月2日—6月3日各门课程考试,“专升本”英语考试听力测试部分统一采用调频电台播放,播放频率为:FM74.5赫兹。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88673037)、习老师(88673037)
地址:南昌市新建县兴湾大道1666号 邮编:330100
江西警察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二
江西警察学院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登记表(样表)
报考学校、专业: 准考证号: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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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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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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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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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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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照
片
处
(1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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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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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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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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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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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何种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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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励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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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综合测评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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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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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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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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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
测试
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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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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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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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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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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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测试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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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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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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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学校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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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学校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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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二份,招生学校、学生本人档案各存一份。
附件四
关于2012年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
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赣教高字〔2012〕17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制订的《关于我省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2012年我省继续在普通高校开展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现就2012年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2年全省共选拔4270 名优秀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所需招生计划在今年下达各高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中安排,具体分校招生计划见附件二。
学校确定招生专业和各专业招生人数,报我厅备案。
二、
招生学校
今年招收普通专升本学生的高校: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南昌航空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江西中医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赣南师范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赣南医学院、宜春学院、九江学院、井冈山大学、上饶师范学院、南昌工程学院、江西警察学院、新余学院。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专升本工作的领导,我厅成立2012年江西省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副组长:省教育厅副厅长洪三国;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发展规划处处长杨慧文;成员:高教处处长聂威、监察室主任王建元。
各招生学校也应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四、推荐选拔办法
按照《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凡符合选拔条件的普通高职高专学生应届毕业生,可自愿报名,经所在学校推荐,参加选拔考试,招生学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报名工作
报名工作由各推荐学校组织实施。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报名时须填写推荐选拔登记表(见附件三),并缴纳报考费。各推荐学校于4月30日之前将推荐选拔登记表一式二份及考生个人一寸照片报送招生学校。
报名考试费按省发改委《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文)规定:招生学校收取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每人130元(专升本考试科目共三门,其中英语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英语考试费为每人30元,其中20元由招生学校交省教育厅)。
六、选拔考试
选拔考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主要基础课。英语考试由我厅统一组织,两门主要基础课考试由各招生学校组织。
英语考试时间为6月2日上午,两门主要基础课考试时间为6月2日下午和6月3日上午。
英语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高职高专英语教学基本要求》为依据,考试题型可参考往年全省高校专升本英语考试试卷。两门主要基础课考试内容由各招生高校确定。
我厅确定全省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学校可在全省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之上,划定本校的英语录取分数线;
七、选拔工作要求
要认真执行《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保证选拔公平、公正、公开。
招生学校要认真审核录取对象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校(江西考区)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学校不得举办专升本考前辅导班,不得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专升本辅导班的场所和设施。
八、普通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我省户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自愿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单独划线录取,计划单列,招生计划不超过2011年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的30%。
我厅指定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学院两所高校为今年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学校,考生凭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到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学院教务处报考。
九、其它事项
2012年我省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日常工作由我厅高教处负责,有关考试录取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五
2012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日程安排
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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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发布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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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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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学校向各招生学校集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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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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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生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考生人数及考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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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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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组织英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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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下午、6月3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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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生学校组织两门主要基础课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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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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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公布英语考试成绩和英语最低分数线,各招生学校公布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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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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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生学校向省教育厅报告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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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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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生学校张榜公布专升本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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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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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生学校完成专升本新生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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