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修订)》(赣教高字〔2019〕17号)、《关于做好全省2019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9]7号)和我校2019年“专升本”录取工作方案(见附件一),经过选拔考试,并经第十二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校拟录取郭玉聪等90名考生(见附件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学校将预录名单报请省教育厅审核、批准。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7日至7月3日
监督电话:0795-3201925 (郑老师)
咨询电话:0795-3201229(赵老师)
附件一:
宜春学院2019年“专升本”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修订)》(赣教高字〔2019〕17号)和《关于做好全省2019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9〕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录取原则
1.在校期间没有考试舞弊或受到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的2019届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
2.“专升本”考试成绩需达到我校确定的最低控制线:
我校本次招生专业均为文理科类,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5分,两门专业课程考试成绩总分不低于70分。
3.录取时分专业并按考试总成绩(英语+两门专业课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按两门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考试科目2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指标分配
1.根据《宜春学院2019年“专升本”招生简章》,2019年我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指标数共计90个,各招生专业按照招生简章中已定计划数进行录取。
2.护理学(备注:医学美容技术培养方向)专业招生计划30名,根据录取原则实际录取24人,剩余计划数6个。学校根据招生简章规定,针对招生专业师资情况、专业需求、就业率等将剩余6个计划统筹调剂,按照录取原则中第三条从高到低录取。
3.6个调剂指标数分配原则:
某专业调剂录取指标数=(6÷416)×a;
其中6为全校调剂招生计划指标数,416为除去护理学(医学美容技术方向)专业报考人数和其他各专业录取计划指标人数后三门课程都有成绩(非零)的考生数,a为某专业相应考生数(除去相应专业录取指标人数)。各专业调剂录取指标分配数先取分专业指标数的整数值(当专业上线人数小于专业指标数时取专业上线人数值),再按专业指标数的小数值大小及其上线人数综合考虑确定。
三、录取程序和有关要求
1.学校按照制定的录取方案和下达的录取指标数进行录取,严格审核、把关考生的录取资格。
2.学校审定拟录取名单后张榜公示,公示后若无异议报省教育厅审批。
3.专升本录取新生必须办理预报到手续。请拟录取新生于2019年7月8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40-17:30)持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报到证到教务处教务科(电教楼207室)办理,在规定时间(2019年7月8日-9日)未办理预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附件二: